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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二级心理工作站申报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佳木斯大学二级心理工作站申报建设方案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心理育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心理育人工作,全面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决定组织各学院开展“与你同行、伴你成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决定开展二级心理工作站申报建设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设意义

心理工作站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处与学院共同设立、共同建设管理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指导。心理工作站的建立对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升、减少或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扩大心理健康教育覆盖面、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申报条件

1.机构设置:工作站设站长1人,原则上应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且具有一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副站长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成员由学生朋辈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信息联络员等担任。

2.场地设置:工作站应配备1间心理辅导室(可兼用),场地的面积、布置风格等应与所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相适宜,能满足学生接受辅导或咨询需求。

3.其他条件:学院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成良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健全,心理危机排查报送及时,在学校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三、工作职责

二级心理工作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责是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下,有效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自主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建立和完善心理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成立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明确心理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及成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

2.制定并完成每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站总体情况描述、本学期工作计划和预期成效等。每学期报送一次工作总结。积极构建全员参与机制,建立完善的心理建档、危机排查与干预、心理素质拓展、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体系内容,注重活动计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3.组织本学院心理工作站成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等。有条件的学院可以建立一支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培训资料。

4.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构建全方位、多视角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平台,增强线上线下教育互动氛围,营造“自主、互助”的人文关怀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活动要深入到班级、宿舍,覆盖全体学生。

5.举办素质拓展或团体心理成长工作坊。积极开展特色团体心理辅导项目,创新活动形式、凝练活动特色,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每年至少高质量打造一项精品团体辅导或教育活动,活动方案要以心理学理论为基础设计,科学、规范、系统、有针对性,可进行效果评估,逐步打造成主题鲜明、形式活泼、效果显著的品牌活动。

6.积极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认真落实《佳木斯大学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做好心理危机事件的排查、预警以及监控。规范危机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

7.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及时解决学生心理困惑,对于一般心理问题学生要科学评估其心理健康状况,适时进行深度访谈,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要主动约谈一些人际交往不良、经济困难、存在自杀企图以及突遇学业失败、失恋、家庭变故等重大生活事件的学生,帮助其建立积极的社会支持系统,必要时,及时转介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或专科医疗机构,做好建档工作。在开展心理辅导过程中,应采取谨慎的态度防止由于自身偏见、能力局限、技术限制等导致的不适当行为。工作站每名成员都应尊重每位寻求专业服务的同学,尊重其隐私权、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

8.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高效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工作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设立与考核

1.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学生处统一组织专家根据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和实地考察,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批准成立并挂牌。挂牌后,学生处将给予心理辅导站专项经费支持。
  2.工作站实行绩效优先、择优扶持的机制,加强监测评估,强化目标管理。重点评估工作站的规范化水平、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建立各工作站之间建设的交流、研讨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3.学校每学期对各学院心理工作站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成绩由两个学期的考核分数确定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工作站,发放5000/年经费支持(参照《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执行)。优秀工作站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工作站总数的三分之一。学校每年还表彰一批优秀站长(副站长),按照工作业绩给于一定资金补助。优秀站长(副站长)可聘为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兼职咨询师,学生处将派出参加心理咨询流派系统培训,个体咨询费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课时费形式下发。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站,予以摘牌。

4.学校将大力推进心理工作站建设,定期进行督导,从学院重视和支持程度、工作机制、经费保障、场地面积、太阳集团城登录网址、教育活动、心理危机干预及工作实效等方面,对工作站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年终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体系,也作为评奖、评优、评职的重要依据。

5.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学院按照《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填写申报表,并将电子版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李慧媛,电话:8610763



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部

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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