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精神要求,深化落实《佳木斯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建设,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经报请学校党委批准,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选聘两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厚植爱国情怀,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能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过硬、廉洁自律。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储备、理论素养、能力水平(如组织协调能力、统筹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4.热爱并熟悉共青团工作,乐于为青年学生服务,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体条件
1.2019级本科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无挂科记录,且本科生班级成绩位列专业前30%。
3.全面发展,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4.工作经历丰富,群众基础良好,从事过共青团工作,原则上应担任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填写《佳木斯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报名表》(见附件),经各学院推荐、党委审核同意后,上报校团委,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并于4月2日16: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jdtwzzb@yeah.net。
(二)资格审查
由校团委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察
校团委将组织面试,并根据个人条件、面试成绩,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拟聘任建议人选和组织考察对象。
三、工作职责及聘期
1.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校团委开展共青团工作,参与我校共青团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参与我校共青团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起草,根据分工负责我校共青团专项工作。
2.聘期为一年。
四、管理与保障
1.工作期间,兼职副书记要遵守有关工作制度,原则上,不能提前结束兼职工作。
2.学生在各项评奖评优及选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招募等工作中进行优先推荐。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重点选拔。
各学院(部)团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次选拔的意义,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2.全程关注,重点指导。
在兼职期间,学院要全程关注、指导,为学生在兼职期间提供便利,创造条件,确实起到表率作用,树立典型。
联系人:马靖莹
联系方式:8610900
附:佳木斯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报名表
共青团佳木斯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