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团工作

学生教育管理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学生教育管理服务 >> 正文

关于办理毕业生、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有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在校生办理下一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需统一办理续贷手续,2022届贷款毕业生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和展期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外省的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回执单(或申请表)加盖公章、填写相关贷款账户信息的同学(回执单或者申请表都是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机构统一规定的格式文本,学生资助中心只配合有此需要的同学盖章),请携带需盖章材料送至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办理时间:即日起—720日(需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办理)。

二、在校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2022-2023学年贷款续贷声明,简要概述上一学年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的表现,最后必须体现“为减轻家庭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特申请2022-2023学年助学贷款,望批准”字样,不可出现非法字符,加上标点符号不可超过100字,否则系统不予审核通过。续贷声明填写时间:即日起—720日。

三、国家开发银行毕业生毕业确认和展期办理工作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善“就学信息变更”,填写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的,填写录取高校名称)等相关信息,如未就业,写“无”。“就学信息变更”完善后,申请“毕业确认”。请毕业班辅导员向申请国开行贷款的毕业生强调,未进行毕业确认的要及时开展毕业确认工作。

2.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若有考取研究生同学需要办理展期手续的,请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相关规定(学生可通过网站查看)准备展期材料,需要学生资助中心盖公章的请于720日之前办理。(按照以往办理惯例,学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展期手续需要提供研究生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所以请各位毕业班辅导员提示一下,若有需要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提示:哈尔滨银行贷款毕业生若需要办理展期手续请根据华安助学APP中相关模块说明来准备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合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在校生未在规定时间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续贷声明导致下一年度不能及时贷款的,在校生责任自负。

2.毕业生未进行国家开发银行“就学信息变更”、“毕业确认”操作,将会影响毕业贷款还款及今后个人征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516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