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增强教师职业认同感、提高教育教学吸引力,引领广大教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按照《佳木斯大学教育教学奖励评选及管理办法》(佳大发[2015]20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经基层推荐、学校评审,共评选出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85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佳木斯大学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名单》
佳 木 斯 大 学
2021年6月30日